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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“一带一路”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

发布时间:2019-04-24 11:06 | 浏览次数:105
4月24日上午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开展的2019年陕西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。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巩富文,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曾宏伟,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裴犁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海峰等参加启动仪式。 陕西高院曾宏

  4月24日上午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开展的“2019年陕西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”活动正式启动。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巩富文,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曾宏伟,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裴犁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海峰等参加启动仪式。

  陕西高院曾宏伟副院长介绍了宣传周活动内容,主要包括通报陕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、通报陕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情况、发布2018年度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调统一、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宣判等内容,形成宣传陕西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旋律,保护和激励创新创造,增强我省社会创造力、知识产权竞争力。

  陕西高院巩富文副院长通报了2018年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和工作打算。巩富文指出,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要体现在改革创新促审判、协同创新建机制两个方面,大力推进“3116”工程(应对三大严峻挑战,打造一个创新平台,实施一个精品战略,构建六项协同机制):一是有效应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速快、专业技术性强、审理难度大等三大挑战,着力提升陕西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公信力。全省法院加强审判管理,简案快审、繁案精审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升效率, 2018年全省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196件。创新审判机制,推行类案检索、法官会议、关联案件集中审理等制度,探索知识产权审判、多元纠纷化解、技术调查官、专家鉴定意见“四位一体”工作机制,助推审判专业化。更新审判理念,将创新作为重要考量因素,严格保护知识产权,确保案件裁判实现保护创新与促进竞争相统一。二是积极打造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创新平台,着力深化陕西知识产权审判改革。西安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省专利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,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“三合一”改革,试点速裁工作组机制等,对整合审判资源、完善陕西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三是大力实施精品审判战略,着力提升陕西知识产权审判质效。以提质增效、统一规则、保护创新为着力点,打造一批标杆性的精品案例,发挥案例指导、裁判指引作用,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。我省法院审理的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、捆绑交易纠纷案等两案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指导案例,某商业诋毁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、裁判文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首届全国法院“百篇优秀裁判文书”。四是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协同,构建陕西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。陕西高院积极与省知识产权局、省自贸办、部分高校、科研单位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座谈、联动、协调、创新、研究、通报等六项机制,构建起了激励创新创造、促进有序竞争的陕西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。巩富文强调,2019年陕西全省各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强化审判质效、强化司法主导、强化严格保护、强化协同保护、强化激励创新、强化审判能力为抓手,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,为陕西建设知识产权强省、发展“三个经济”、深度融入“一带一路”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。

  陕西高院发布了2018年陕西法院八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,涉及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、反不正当竞争等。通过依法公正审理典型案例,传播知识产权法治理念,充分展示陕西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、推动创新创造的司法实践,有力指导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行为和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。

  省知识产权局裴犁指出,我省在促进创新成果产权化、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和规范化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39329件,居全国第7位、中西部第1位;653个单位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,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“三标同贯”格局在全国率先开展;获批西北首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—中国(西安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;建立完善了省市区纵向联动、部门横向协同、点上战略合作及对外合作等四个方面合作机制,形成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

  陕西高院与陕西知识产权局联合签署了《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(试行)》,在信息共享、纠纷联调、业务交流、调研合作、联合宣传等领域广泛开展协作,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互衔接,共同创建陕西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法治环境,推动陕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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