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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电子喉研究中心的郑重声明

发布时间:2019-10-29 22:31 | 浏览次数:114
各位尊敬的用户: 广州电子喉研究中心自从1966年起研究电子人工喉,1982年初步成功,1984年正式国内公布,经专家鉴定,为国内首创,填补国内空白的原始性创新,历经50年的不断改进、发展创新,目前已拥有自主研发的的第九代产品。本中心研发的广声牌电子喉(

各位尊敬的用户:

  广州电子喉研究中心自从1966年起研究电子人工喉,1982年初步成功,1984年正式国内公布,经专家鉴定,为国内首创,填补国内空白的原始性创新,历经50年的不断改进、发展创新,目前已拥有自主研发的的第九代产品。本中心研发的广声牌电子喉(2004型、2006型、2008型)是目前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助讲器类唯一合法产品(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:粤食药监生产许可证20173018号;广声牌电子喉注册证编号:20152460826)。

  近日,经查证,在市场上出现借用与我中心合作研发、生产为名,盗用我中心医疗器械许可证、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的假冒伪劣产品,经我中心质检中员对比测,仿冒产品性能指标及外部尺雨与我中心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,并未经过国家相关权威机构的医疗器械质量检测标准,亦未通过国家对于二类医疗器械助讲器的临床检测,及可能严重威胁到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。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对第二类医疗器械-助讲器(电子喉)有严格的强制规定,要求取得产品检验报告、临床评价报告,并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相关注册证编号,并应当在包装上标明注册证编号和注册单位名称等。

  市场出现的不法商家盗用我中心医疗器械许可证,电子喉注册证严重损害了“广声”广州电子喉研究中心的品牌形象,严重影响了我司正常的经营活动,更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请客户谨慎选择,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,如有用户发现或购买到“莹光牌”“大拇指牌”“新广声牌”“希望牌”助讲器(电子喉)等未获得相应生产许可、械准字号的假冒伪劣产品,请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费者保护协会,进行投诉举报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广州电子喉研究中心

2019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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